| 宝鸡市区超市仍在销售小果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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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10-17 21:36 文章来源:宝鸡日报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新闻 |
“一口吞”小果冻存在着明显的缺陷:儿童食用容易卡在喉咙窒息。因此,国家规定,从10月1日起,直径小于3.5厘米、重量小于30克的果冻将被禁止上市销售。然而,记者近日在我市各大超市、卖场发现,不符合标准的小果冻依然在销售。
10月9日上午,记者在经二路各大超市、商店看到,各式各样的散装、袋装果冻摆满了货架,其中小果冻占有一定比例。喜之郎、亲亲、金丝猴、金娃等品牌都有不符合标准的小果冻在销售。据记者观察,这些小果冻直径都小于3厘米,重量均在15克-25克之间,外包装上均标有“勿一口吞食;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,老人儿童须在监护下食用”等警示语。销售人员称,比起大杯状的果冻,小果冻便宜实惠,有许多市民购买。对于小果冻新标准,销售人员表示毫不了解。
有关专家告诉记者,果冻色彩、味道诱人,但营养价值并不大。食用时,一般需要深吸气才能将果冻从塑料容器中吸出来,而6岁以下幼儿口腔控制能力尚未发育完善,吸食这样的果冻可能造成其喉、气管、支气管堵塞,危及生命安全。他建议儿童不要直接吸食,应用小勺舀着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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