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宝鸡华通超市成功抵制供货方上调肉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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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1-30 11:26 文章来源:宝鸡日报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新闻 |
宝鸡市自1月26日实施国家发改委《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》以来,各家商场、超市积极响应平抑物价,其中宝鸡华通超市成功抵制供货方上调肉价,受到消费者的好评。
最近,国家对成品粮(面粉、方便面)、食用植物油(大豆油、花生油、菜籽油、调和油)、猪肉、牛羊肉及其制品、鸡蛋、牛奶、石油液化气7种商品实行调价备案制度,要求经营者一次调高价格4%,十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6%以上,三十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10%以上的需在调价后24小时内将调价书面报告送达物价部门备案。1月27日,华通超市接到了供货方要求调高前腿肉馅价格的通知,华通超市向市物价局提出要将其所售的前腿肉馅由每公斤24元调高为每公斤27.6元,市物价局要求超市提供供货方调价证明并备案。华通超市向供货方讲明目前的物价干预政策并索要调价证明,供货方不能提供书面调价证明,只得以原价向超市供应前腿肉馅,华通超市也以原价每公斤24元出售前腿肉馅,成功抵制了批发商随意提高价格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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