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做好“五一”节期间生猪屠宰市场整治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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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4-30 14:49 文章来源:宝鸡市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各县区定点办:
2006年“五一”节即将来临,为了确保节日期间肉品市场秩序,使全市人民度过欢乐、详和的节日,根据4月18日全省定点屠宰工作座谈会精神,现就节日生猪屠宰市场整治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本次生猪屠宰市场整治从2006年4月25日开始至2006年5月10日,共15天时间。
二、工作安排
1、切实加强屠宰企业的监管。要督促和引导企业树立企业法人是肉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,树立社会责任意识,严把肉品质量关,认真做好肉品检验工作,健全购销台帐、证章、票据管理制度,要加强执法检查,严防乱盖章等违规行为,确保定点屠宰
2、严肃查处私屠乱宰和制售病害肉、注水肉行为。各县区要认真做好调研工作,对辖区屠宰市场进行摸排,采取有力措施,联合相关部门对私宰窝点和制售注水肉、病害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,确保上市肉品质量。
3、各县区定点办要充分发挥牵头单位的作用,迅速安排部署本县区“五一”节生猪屠宰市场整治工作。要积极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,明确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,采取联合执法等措施,严把市场入口关,对上市肉品”三章两证“情况和超市、集体餐饮单位购肉台帐都要认真检查,务必将整治工作责任落在实处。
4、密切关注肉品市场的运行情况。要做好肉品市场的质量和价格监测工作,掌握市场动向,如发生质量问题及价格异常波动,请及时上报,妥善应对。
整治活动结束后,请各县区定点办于5月15日前,将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定点办。
宝鸡市定点办
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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