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认真执行2008-2010年度重点流通企业、城市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监测报表制度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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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7-15 15:02 文章来源:宝鸡市商务局综合科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各市场监测样本企业:
为更好、更科学地对商品市场进行监测统计,商务部最近经向国家统计局申请,对2004年以来执行的《重点流通企业监测报表制度》、《城乡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度》和《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监测报表制度》进行了重新修订,并以商运发(2008)190号、191号、192号文件印发执行(详见“宝鸡商务之窗”网站和陕西省城乡市场监测网或登陆各监测系统)。省商务厅也就贯彻执行新的报表制度提出了要求。希望各样本企业及信息员认真学习,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。对于执行中遇到的问题,请直接与商务局综合与发展科和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联系。
市局综合科 联系人:张菊兰 Tel:3260754
省厅市场运行处 联系人:苟 飞 Tel:029-87291592
附:1、2008-2010年度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度的通知
2、08-10年重点流通企业报表制度
3、2008-2010年度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监测报表制度的通知
宝鸡市商务局
二00八年七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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