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鸡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06年“五一黄金周”期间市场供应、安全和监测工作的通知
2006-04-30 14:44  文章来源:宝鸡市商务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



 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、市级有关商贸企业:
  2006年“五一黄金周”即将到来,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市场供应、食品安全、生产安全工作,给消费者提供温馨、舒适、放心、安全的购物环境,满足群众的消费需求,确保城乡市场繁荣稳定,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  一、增强责任感,高度重视市场供应、食品质量、生产安全工作
  “五一”是广大人民群众消费的黄金季节。做好“五一”期间市场供应、食品安全和生产安全工作,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,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,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关系着商贸流通改革、发展、稳定的大局。
 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商贸企业要站在践行“三个代表”高度,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,切实增强责任感,认真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安排,强化工作措施,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,认真查处商品经营生产安全方面存在的各种隐患,确保市场稳定和群众消费安全。
  二、营造节日气氛,积极开展诚信经商、优质服务活动
  “五一”节是消费和旅游旺季,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商贸企业要紧紧抓住市场旺销的有利时机,积极组织名优新特商品应市,丰富节日市场。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扩销让利、诚信经商、优质服务活动。各商贸企业要将“重诚信、讲信誉”作为经营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,牢固树立以人为本、信誉第一、服务第一、质量第一的服务意识,坚持诚信经营、文明服务,努力为顾客提供人性化、亲情化和具有现代品位的服务,用诚实守信的商业行为赢得消费者的信赖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社会影响大、公益形象好、经济实力强、社会信誉度高的企业联合开展“百城万店信用行”、“百城万店诚实标价”、“百城万店服务品牌交流演示”及“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统一行动日”等一系列活动,坚决禁止以次充好、虚假让利、假冒伪劣的商业欺诈行为。
  三、强化质量管理,实施食品放心工程
 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,完善各种监督检查制度,督促企业从商品的采购、入库、上柜和销售四个环节入手,严格把好商品质量关,绝不出售变质、过期、“三无”和危害消费者健康的商品。要实施食品放心工程,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的票证登记制度,索证索票率达标90%以上,确保库存和上柜食品合格率达到100%。要积极开展“放心超市”、“放心市场”和“放心消费城市”创建活动,建立和完善食品市场准入体系。同时,要联合工商、卫生等部门全面开展肉品市场、酒类市场检查,严肃查处制售注水肉、劣质肉、病害肉等违法行为,杜绝非定点肉品上市流通,对查出的货源不清、来源不明的酒类商品予以查扣,经质监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,检验不合格的要集中销毁。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、强买强卖、缺斤少两等坑害消费者的行为。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和无障碍退换制度,开通节日服务热线,处理好顾客投诉,做到顾客投诉完结率100%。
  四、改善消费环境,抓好商贸企业生产安全工作
 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,积极配合当地安全主管部门,强化节日市场安全监管,加强对商场、市场、宾馆、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。各商贸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,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,消除事故隐患,节前对店堂内的各种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。同时清洁和修缮店堂内的各种经营设施,做到内外干净整洁,橱窗、牌匾和各类广告展示牌醒目美观,照明和应急照明设施完好。要从方便消费者着手,确保电梯、洗手间、休息椅、刷卡机和残疾人通道等服务设施正常使用。
 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于5月9日前将辖区“五一”节期间的市场供应、食品安全和生产安全情况报市商务局(商品流通服务科)。
  五、落实监测报送制度,加强市场运行分析
  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日市场的信息采集,做好分析报告。从2006年5月1日至7日,启动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,各样本企业于每日10时前上报前一天有关信息,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宝鸡国贸大酒店于5月7日10时前登录商务部网站 (www.qyscyxs.mofcom.gov.cn)报送黄金周期间相关信息。
  联系科室:商品流通服务科、市场建设调节科
  联系电话:3650361、3650259





     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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